一、负责起草全校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和人员配置计划,起草教职工考核、奖惩办法等有关人事管理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办理人才招聘、人才引进和人事调配、交流、任免、聘用、录用、退休等手续。负责检查、了解全校各类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在教务处的协助下制定师资培养计划,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
四、负责全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工人的考工定级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校职工的聘任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政审和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
八、负责工资基金管理,负责全校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发放的测算、调整和审核工作。
九、负责办理中层干部任免、调职和提拔的具体行政手续。
十、负责全校的人事、劳资等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教职工及退休老干部体检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的年检和日常保管使用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检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慢性病、生育保险申报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老干部工作。
十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河南省民政学校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12号 邮政编码:450002 电话:037163365996 豫ICP备12021125号
Copyright © 2017 www.hananmz.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