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完成学校交给的各类培训任务。
二、制定培训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各类培训任务的教学计划及培训课程。
三、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树立摸准市场需求,培养相应人才的工作理念,提出教学管理改革或培训专业调整意见,经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承办各类社会培训任务和非学历的短期培训教育以及成人继续教育,并做好培训基地的建设。
五、组织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受理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选拔、选聘工作,并督导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鉴定能力。
七、负责在校培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和学员的思想沟通,及时解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负责各类培训班的任课老师的聘任工作。对任课老师、监考老师的工作量、课时费、监考费等及时进行登记核实,并要做好按规定计算和发放工作。
九、负责培训政策、培训项目的宣传、咨询工作,扩大学校培训工作的社会影响。
十、做好各项培训工作的立卷、归档和电子录入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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