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学校2023级新生校服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确保学生校服品质和质量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3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不包含中间商、代理商、经销商等)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目的
为确保校服质量及合理有效供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校服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与河南省民政学校一次性签订2023年度校服供应服务合同。
二、招标内容及数量
1、2023级学生校服购买的人数在800套左右,以参加军训实际人数为准
2、预算单价: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
3、采购内容
每人T恤一件、运动套装一套。
(1)短袖T恤:含棉量不低于35%,5%的氨纶(带领子)
(2)运动套装:春秋装
三、服装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全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规定。
2、校服供应15-18岁年龄段学生。
3、此次投标货物报价不受尺寸、颜色、性别影响。
4、不合格的货物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5、服装、汗衫及其他配件颜色稳定、不褪色。
6、服装做工精细,不崩线,钮扣缝线牢实。
7、投标单位需现场提供投标样品,样品标后进行封存,以备后期检验。
8、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各项指标不得超标,提供近三个月内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的检测报告。
四、提交投标材料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公司递交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全部密封)
(1)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服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承诺书(承诺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若检测报告为假,取消此项目及学校其他项目投标资格要求,并由投标公司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报价表;
(4)服务方案;
(5)服务承诺;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需提供近三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具有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9)具有丰富校服供货经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10)服装样品1套。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严禁转包。
五、服务要求
1、成品完成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运送途中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供货商能随时满足我校因服装尺码不符或数量不足需临时增加30%的校服的机动数量。
3、供货时间8月26日、27日在河南省民政学校操场内展示校服质量等相关情况,学生现场订购。
4、供货商需于9月1日,在校内设服务点,配足工作人员,现场为学生发放校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调换。
六、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
(一)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地点及联系人、电话:河南省民政学校教学楼二楼校团委办公室(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12号);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18538701781。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方投标时递交的所有材料为学校招投标存档材料,一经报名,恕不退还。投标文件一式两份,需胶印,盖章密封,标书不退。封面注明投标单位、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标有河南省民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学校相关代表现场综合评议,最终相关职能部门商议确定中标公司。
河南省民政学校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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